民事诉讼与仲裁
40.04.01 英语、 俄语
学位 硕士
教学形式 面授
课程期限 2年
基本培训课程
- 仲裁程序
- 仲裁程序(实习课)
- 执法程序
- 国际商事仲裁
- 民事诉讼中的跨部门关系(实践)
- 公证制度
- 国家仲裁法院对涉及外国公民的民事纠纷审理特点
- 特别程序和破产程序
-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问题:以特定类别的案件为例
主要研究领域:
- 审理特定类别案件的程序特点
- 司法行政中造成损害的国家责任
- 民事诉讼代理
- 国际民事诉讼问题
专业优势
- “民事诉讼与仲裁”硕士项目旨在培养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、执法程序、仲裁诉讼(仲裁)、公证领域的专业人才
- 学习的目标是在程序和执行中,根据司法保护和非司法(行政、公证)保护,及其相互影响和制约条件下保护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,包括强制执行阶段
- 本专业项目基于对民事诉讼理论的最新研究,以及显性物权法和诉讼法的实践知识运用,提供基础理论培训
- 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将学习过程的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,从而培养与物权法相关的法庭技能。教学团队运用现代教学方法,包括案例研究
- 培养的重点是对执法实践的分析,以便为解决复杂的应用程序问题提供各种选项
- 制定教育项目时已考虑到雇主(专业团体)对专业活动领域中毕业生能力和劳动技能的意见
国际交流
- 帕绍大学(德国)
- 汉堡大学(德国)
- 柏林自由大学(德国)
- 维尔纽斯大学(立陶宛)
- 查尔斯大学(捷克)
- 贝尔格莱德大学(塞尔维亚)
- 白俄罗斯共和国内政部学院
- 北京大学(中国)
- 河内法学院(越南
实践和未来的职业生涯
- 与司法相关的领域:在一般管辖法庭、调解法庭、仲裁法庭,代理民事、家庭、劳动等方面的案例;担任司法职务
- 检察机关中检察官办公室的公证人;保障检察官工作部门的公证人
- 所有组织形式的商业或非商业机构的法律顾问(律师),在为商业活动、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提供咨询支持的单位中工作